月亮与六便士

今日阅读完了《月亮与六便士》(主打一个上课摆烂),而对于结尾有点突兀的一句不是很理解。

“有句《圣经》上的话来到我嘴边,但我没有说出来,因为我知道神职人员认为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地是有点亵渎上帝的。我的叔叔亨利做过二十七年惠特斯特布尔的教区牧师,要是遇到这种情况,他往往会说,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。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。”

查阅网上解读,我比较赞同这个说法:

亨利·毛姆早在1897年去世,在1918年“怀念”那段日子的只可能是作者本人。这个突如其来的结尾有着两层重要的含义。第一层含义是呼应开篇;那十年恰恰是维多利亚文学如日中天的巅峰期,这段文字再次强调了毛姆对现实主义的珍重和坚持,从而为整部充满怀旧气息的小说划上了完美的句号。第二层含义则是顺应上文;前面几段文字描绘了艾美·斯特里克兰及其子女的天性是多么的凉薄,作者在同情斯特里克兰缺乏家人关爱之余,不禁感怀自己的身世也几乎同样孤苦;他怀念一个先令就能买十三只上等牡蛎的日子,是因为当时他的父母尚在人世,那是他毕生中唯一享受到家庭幸福的光阴。

快速总结一下:我非常喜欢作者以他的视角多次解读主人公的行为,逐步带领读者去理解一个 摒弃生活的各种重压而追求生命的美 的一种生活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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